******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委托就“2025-2027年深圳联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SZ-ST-24-130;采购代理编号:GPDI-ZB-2024-0430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12月25日进行了公开比选,现就比选结果公布如下:1、比选项目名称:2025-2027年深圳联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2、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3、中选候选人如下:******有限公司不含税单价:4580.00元/月,不含税总价:164880.00元,税率:13% ,含税总价:186314.40元;******有限公司不含税单价:4600.00元/月,不含税总价:165600.00元,税率:13% ,含税总价:187128.00元;(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1)采购人联系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广捷、陈文海、王洁鑫、林锦灿、朱鸣凤电话: ******、******电子邮箱:******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二)提出异议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6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