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针对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期项目(萧政储出(2020)8号)地块—智能化系统项目(终端设备)澄清更正如下:
1、问:评审办法中如出现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这个时间如何计算价格分?
答:如经计算的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以风险控制价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价格分。
2、问: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价格分计算时以哪条为准?
答: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价格分计算以评审办法中的“(4)投标人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预算金额的80%)时,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2.0分,扣完为止。”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的“二、采购清单及配置要求”的“五、智能化系统集成平台”中的“7、场馆服务体验类应用”的数量单位为“1项”。
4、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由“************38”更改为“************385”。
5、其余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