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心城区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第2标段(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福州市中心城区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第2标段(监理)(招标编号:E************004),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本工程建设规模中并没有158号令中给水排水工程一级的指标,请问本工程是1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厂;5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以上的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以上的雨泵站;直径2.5米以上的给排水管道?请详细说明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指标。
答:本项目为净水规模30万m3/d的给水厂,本次深度处理设计规模为30万m3/d。
二、补充修改部分
1、若投标人采用免缴保证金形式,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40000元”填写。
2、招标公告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改为:******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⑤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⑥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按本条款①的方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内容修改为:
25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40000 元。 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1)、(2)、(3)、(4)、(5) 种形式提交: (1******银行转账)形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 E************004 ******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帐户信息: ******银行: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帐户名称: ******服务中心 帐 号: 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2******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电子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开具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参与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开具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参与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采用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开具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参与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保证保险凭证上应写明验真网址,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该保证保险保单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投标人须******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鼓励开发保函、保险电子化提交和确认系统,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凭证等同于原件。 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新增:“1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25项第(1)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新增:“15、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榕建规[2022]3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25项第(1)种形式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决其投标。《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6、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修改为:暂按20550.84万元。
三、因招标文件内容有更改,新的招标文件将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的附件处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并采用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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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