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预算金额(元): 554900.0000最高限价(元): 0.0000采购成本价(元): 0.0000需求详情: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楼外门卫、前门入口、楼内门厅
************服务中心来人来访登记、处理突发事件,节假日与干警一道值班。
乙方需提供10人进行此项工作,年龄需在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乙方提供工资。上述10人,须经过甲方审核后方可上岗,乙方中标后,完成甲方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减少工作人员,但不得低于6人。
保洁工作:保洁面积5000平方米左右,公共区域全天保洁,保证每半小时内检查打扫一次卫生区域,保证走廊区域地面不能有灰尘,卫生间玻璃不能有水点,马桶整洁干净,保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乙方需提供5人进行此项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乙方提供工资。上述5人,须经过甲方审核后方可上岗,乙方中标后,完成甲方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减少工作人员,但不得低于2人。
食堂服务:乙方提供后厨人员5人(包含厨师、面点师、洗碗工等)年龄需在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乙方提供工资。上述5人,须经过甲方审核后方可上岗,乙方中标后,完成甲方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减少工作人员,但不得低于3人。
乙方每周提供午餐5 天,加班用餐包含在内,不再另行付费。
乙方应到采购食品原材料采购的米面粮油、蔬菜、肉蛋类均为检疫部门合格的无农药残留的合格产品,若甲方对米面粮油、蔬菜、肉类有异议,乙方应当对其进行二次检疫(甲方指定国家检疫机构进行检疫),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采购的米面粮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乙方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报送菜谱,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每天食品采购标准不得低于1500元,(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经甲方审核,可根据实际人数下浮采购金额)。
为确保食物安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确定食品供应商,确定的食品供应商。
食堂服务标准:饭菜应当做保温处理,保证饭菜温度;当日剩余食物由乙方做为垃圾自行妥善处理,不能在次日再食用。若因甲方原因需要提前或延后就餐的,甲方应在开餐前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予以积极配合,直至甲方顺利就餐完成为止,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推诿或拖延。
餐厅日常卫生。干警用餐餐厅地面、玻璃、窗台保持整洁。桌椅整齐划一,牙签盒、酱醋壶等摆放整齐。餐具、炊具保持干净。餐厅定期消毒,餐具每日消毒。甲方为食堂运行提供餐具、炊具及桌椅等必须物品,中标方负责物品的维护、使用,负责食堂运行中产生的碗筷牙签、酱醋等消耗品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必须保证食材新鲜安全,保证烹饪方法科学。
乙方需在甲方驻场(驻场是指根据甲方工作时间,在甲方单位工作地点,正常考勤上下班)工作三人(此三人应为乙方正式员工),物业经理一人、财务一人、采购一人。(乙方工作人员驻场后,经甲方考核,乙方可以胜任物业各项工作后,驻场人员可以撤离)。乙方应当将指派员工的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服务周期: 365天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政法大街2号报名开始时间:2025-04-15 19:28报名结束时间:2025-04-18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检察院联系人: 杨洪宇联系电话:
******881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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