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曾都区配套工程附属工程项目(HBZD-202504S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ZD-202504SL-******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采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涉及万店社区、先觉庙村、小河沟村、泉水寺村、塔湾社区。 建设规模:(1)铺设供水管网151.803千米。配水管网全部采用PB管1.0-1.25兆帕。(2)管线上设置穿路拖拉管8处,闸阀19处,排气间13处、放空阀11处,阀门井53处,入户IC智能水表4612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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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等,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 ①设计:中标人按照初设批复的建安工程费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如有),协助完成图审(如需要)及施工现场服务等。质量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②采购: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材料的检测、调试等。 ③施工:按审定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如有)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03 合同估算价:1466.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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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其中建安工程费1225.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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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业绩要求:2020年4月1日至今(设计、施工和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1个水利工程施工估算价1225.20万元的设计业绩;②1个单项合同金额1225.2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③1个单项合同金额1225.2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
******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③2022年4月1日以来无官方围标串标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记录;④2022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出具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⑤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无效。
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水利行业注册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职称;②设计负责人:国家水利行业注册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按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五大员涉及到专业要求的,则为水利专业。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只接受1个设计单位和1个施工单位联合,自行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根据相关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②中标单位的设计施工图、施工标准等招标人同意后报图审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审查,需要调整或更改的,则免费调整,直至满足要求为止。③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本次招标不予补偿。 ④投标人的法人代表须签字承诺:不出借资质、不围标串标,业绩和人员社保证明资料为真实资料、如中标关键岗位人员月考勤率不低于70%等。没有按文件要求承诺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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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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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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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资格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等)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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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票决定标法的“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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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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